综治中心搭台,巡回法庭唱戏:一场没有输家的“邻里变形记”
2026-06-05 18:06:0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陈梓浪 | 作者:彭乐 | 点击量:5347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 彭乐)“升降机噪音扰民,墙体震动心慌慌。法官下乡来断案,不争输赢只求安。”

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,可家门口立着一台日夜轰鸣的升降机,再好的邻居也容易“近邻变紧邻,紧邻变冤家”。祁东县风石堰镇居民周姐就遇上了这样一桩闹心的邻里纠纷:隔壁车行安装的升降机常年噪音震动扰民,双方僵持近两年互不相让。最终,白地市人民法庭依托乡镇综治中心开设巡回法庭,活用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就地调解化解矛盾,上演了一场握手言和的邻里 “变形记”。

房屋共垛,升降机成“扰邻”源

原告周姐与本地某车行是一墙之隔的邻居,两家房屋共用一面山墙(俗称共垛)。为方便仓储转运,车行在共用墙体处架设大功率升降机,用来往二楼库房运送摩托车。

自从入住后,周姐一家饱受困扰:升降机运转时持续发出嗡嗡噪音,震动顺着共垛墙体传导,贴墙摆放的柜体都跟着晃动,尤其傍晚休憩时段,嘈杂声响严重打乱日常作息。除此之外,周姐一直忧心,长年累月的震动会损耗墙体结构、缩短房屋使用寿命。

为解决问题,周姐多次上门和车行负责人沟通,但车行表示设备安装合规,已经加装减震降噪配件,没有整改空间。频繁沟通无果后,车行渐渐觉得周姐是在刻意刁难生意,周姐也因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满心委屈。本应和睦相处的邻居碰面冷眼相对,僵持状态整整持续两年,直到周姐一纸诉状诉至法院。

巡回审判,把法庭搬到“家门口”

群众利益无小事,一枝一叶总关情。为实地摸清纠纷细节、近距离化解矛盾,白地市法庭摒弃坐堂审案模式,把巡回法庭设在风石堰镇综合调治中心,承办法官就地开庭。这不仅是为了审案,更是为了方便群众,把司法服务送到百姓的心坎里,让公平正义“零距离”。

开庭当天,法官并没有仓促开庭宣判,而是先跟双方拉起了家常。交谈中发现,双方之间其实并无深仇大恨,车行想要安稳经营,周姐也体谅商户谋生不易,都希望能做回好邻居,所有矛盾根源全在机器带来的噪音震动。

既然目标一致,那就好办了!白地市法庭充足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联动风石堰镇政府、司法所开展多方联合调解。大家围坐在一起,你一言我一语,不为争输赢,只为找办法。经过一下午耐心释法劝导、换位思考协商,双方终于达成统一意见。

协议落地,三项约定换来邻里安宁

在法庭见证下,双方签订 “降噪保邻” 调解协议,三条约定落地见效:

1.机器要“瘦身”:车行承诺更换成小功率型号电机,从源头上降低噪音和震动。

2.作息要规律:避开居民休息时段使用设备,遇紧急情况需临时作业,要提前告知。

3.责任要兜底:若后续升降机使用造成墙体开裂、房屋受损,由车行全权承担赔偿责任。

整改方案敲定,扰民难题迎刃而解,困扰两年的邻里心结就此解开。

结语

从冷眼对峙到握手言和,这起邻里纠纷圆满化解,是祁东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鲜活实例。巡回审判打通司法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,多元联调凝聚基层治理合力,找到了基层治理的“最大公约数”下一步,祁东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不断优化基层司法服务,为建设平安祁东、法治祁东贡献法院力量!

普法小课堂

什么是“排除妨害纠纷”?

邻居噪音、震动、漏水等影响正常生活,都属于相邻权纠纷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不动产权利人安装设备等,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,也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噪声等有害物质。

什么是“枫桥经验”?

“小事不出村,大事不出镇,矛盾不上交,就地化解。”这就是我们常说的“枫桥经验”。祁东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,通过巡回审判、多方联调,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,化解在萌芽状态。

责编:陈梓浪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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